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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因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除了以上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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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费用包括: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费,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费赔偿主要包括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医药费、挂号费、医疗机构护理等内容。医疗事故赔偿的医疗费应当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继续支付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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