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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律规定私人借条借款不还只起诉借款人可以吗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如下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
1、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未到可以提起诉讼。借款还款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偿还借款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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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约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所作出的约定,它赋予了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权利。但债权人的这种权利只有在当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时才成立。也就是说,若债务人到期仍不还款,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按约定履行还债义务。但如果双方约定还款时间还没有到,债务人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也就是债务人没有违反约定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是无权主张权利的,其向法院主张还款的诉求将得不到支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通过文中的详细解答,我们了解了
在欠条约定的还款日期没到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可以,但是在未逾期前对方还没有违约,提前起诉的诉讼理由不成立,主张一般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或者发现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资产、处置财产而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情形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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