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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档案法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中的罚款数额是什么意思

2022-02-07
如果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二、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对单位是一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的罚款范围是多少?请答复答复: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已与1999年5月5修订,修订后的《档案法》关于违反该法的处罚规定如下: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第二十八条《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第二十九条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根据以上条款的规定,个人违反《档案法》规定的,根据造成档案损失的价值和数量,处于500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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