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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津贴人员看医生,年住院总医疗费用在4万元以下,基本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元%,市慈善总会救助20人%;超过4万元的基本医疗费用...
这项新政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今后,低收入人员就医,全年住院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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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社保卡看病的报销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社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可以。 1、低保户慢性病买药报销需要在门诊或者住院治疗的条件下可报销。 2、对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生病入院治疗的医药费,除去自费部分,经新农合或者城镇医保报销后所剩部分,可以再次报销65%,封顶线为3.5万元。患者所承担的医药费就是经两次报销后所剩费用加上自费部分费用。 3、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基本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人%,市慈善总会救助20人%;超过4万元,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元%,如有困难,市慈善总会将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甚至全额救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户主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家庭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等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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