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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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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以向餐厅索赔,也可以向酒水生产厂商索赔。消费者因餐馆提供的免费酒水受到损害,尽管餐馆对酒水存在瑕疵没有过错,但该免费酒水是餐馆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餐馆之所以提供免费酒水是为了招徕更多的顾客,因此,餐馆作为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其提供的酒水免费为由拒绝赔偿。当然,酒厂因为生产有瑕疵的酒水造成消费者的损害,酒水的生产厂家也有过错,同样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索赔对象,也就是说,消费者既可以向餐馆索赔,也可以向酒水的生产厂家索赔,如果消费者向餐馆要求赔偿,餐馆在对消费者做出赔偿后,可以再向酒水的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下列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法律教育网 (2)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则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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