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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前签订的文件,是对双方房屋交易相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实际购房中,可能有协...
《购房认购书》的性质:认购书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为将来正式签订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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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其实就是一个预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是对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定。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订立的。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第二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独立于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不是购房过程中必要的法律程序。双方可以当场确定交易条件,也可以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认购书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呢?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购房认购书是开发商与拟购房者为未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如果开发商充分履行通知义务,并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与拟购房者签订意向书,则有效,受法律认可和保护。一方未履行义务导致合同谈判协商无法进行的,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另一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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