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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再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
再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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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记适用婚姻登记条例中结婚登记的规定。再婚登记没有一定需要带离婚证的具体规定。但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无配偶再婚,再婚登记人还是带上离婚证去为妥。 下面是条例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证件本身没有效果,但如果当事人需要再婚,或者共同财产更名过户,户口迁移,都需要出示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结婚证和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在仍然维持这种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声明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一般是要离婚证的,如果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如果没有离婚证的,可以提供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的离婚判决书。总之,办理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前一婚姻的离婚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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