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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
收养残疾儿童的条件为: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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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领养特殊孩子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1、领养的孩子是弃婴,或者被遗弃的儿童时,想要领养孩子的人应当提交本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 2、如果领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儿童,领养人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合法收养这个儿童,需要有以下,材料: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 1、收养子女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娃儿登记办法》的相关限定: 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解决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有收养娃儿的,应当共有到收养登记机关解决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解决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资料证明手续: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娃儿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本领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娃儿的疾病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收养寻找不到生爸妈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时常寓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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