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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叙述而言,伤者尚未达到视力残疾标准,不构成伤残,不能获得残疾赔偿金。 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包括如下几项,请依据实际情况计算: 1、医疗费...
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且造成了人员受伤情况的经过了一系列的鉴定之后认定为是九级伤残的,是可以要求肇事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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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概念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
是否合理,要看所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口纯收入多少,以及本人年龄、过错大小。人身损害九级残疾赔偿金,本人无过错的如下:(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20%(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20%(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20%(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20%(伤残赔偿系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首先,要分析残疾赔偿金的性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及第二十五条“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之规定,可以看出,该解释对残疾赔偿金采取的是收入丧失说,即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劳动能力丧失导致收入减少的赔偿。其次,要理清残疾赔偿金的分割。如前所述,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劳动能力丧失导致收入减少的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害人的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并不是残疾赔偿金全额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一次性赔偿,只有在受害人致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具体数额才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残疾赔偿金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计算方法为残疾赔偿金年平均额乘以受害人致残后至夫妻离婚时的具体时间所得出的数额,计算出共同部分后再予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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