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依照规定给予或者行业处分。...
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依照规定给予或者行业处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推选本所主任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四)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六)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七)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八)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九)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十)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合伙律师事务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主任签名,报原登记机关备案。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按照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
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依照规定给予或者行业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0人已浏览
1,821人已浏览
817人已浏览
3,0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