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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主...
符合下列条件将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 (一)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对进出口货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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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外贸管理秩序和国家进出口货物、货物禁止管理规定。主观要件。知道违反海关监督规定,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主要部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知道违反海关监督规定,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根据立法原意,是要从严打击该类犯罪,因此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外贸管理秩序和国家进出口货物、货物禁止管理规定。主观要件。知道违反海关监督规定,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嫌疑犯是否有走私国禁止进出口货物的主观故意。主要部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知道违反海关监督规定,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主观故意,可以参照《处理毒品犯罪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意见》中毒品嫌疑人主观知道的认定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根据立法的原意,为了严厉打击这种犯罪,只要知道是走私,主观上是否知道这种货物,货物就可以被国家禁止进出口,认定具有本罪的主观故意要求(对走私对象有错误的认识,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可以在量刑上表现出不同)。但是,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批准后,可以在特定时期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货物,因此只要逃避税金,就可以根据逃税行为追究责任。
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非法持有秘密级国家的秘密行为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予以法律制裁,但从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来看,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不得以犯罪论。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非法持有国家的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拒绝说明来源和用途的行为。违法是指依据国家保密法、法规和具体规章制度,不属于接触,保管国家保密文件的人拥有国家保密、保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或保密人员,但拥有该保密文件、保密文件、资料、物品没有合法依据。例如,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未经原定级机构、机构或上级机构批准,不得复印、摘录的收发、传达、外出携带,应由指定人员负责等。对于普通人来说,持有国家秘密本身是违法的,对于持有秘密人员身份的人,有关机构没有批准复印件,没有摘录,行为者持有复印件,没有摘录的有关机构没有指定,没有属于有关机构的指定人员,持有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是违法的。总之,行为者没有合法的依据,拥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是违法的。所谓持有,就是以占有的意义实际控制。无论行为者携带还是隐藏,只要行为者知道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放在自己的控制中就有。如果夹在自己的行李里,邮件里不是自己拿的,但是行李,邮件最终还是回到自己手里,没有脱离自己的控制,还是拿着。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不知道国家秘密的人携带,保管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某个国家秘密的人,不办理手续,擅自携带,可以知道保留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行为者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的既定事实,相关机构调查时,行为者拒绝说明其来源和用途。拒绝不说明,包括完全不合作,什么也不说,也包括不能说明。编造谎言、借口或提供的来源和用途不真实或无法验证。主要部件。本罪犯罪主体年满l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身份如何不影响成立本罪。但是,如果行为者是间谍组织成员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人员,符合间谍罪构成特征,则应以间谍罪论处,不构成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行为者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从其主观方面的认识因素来看,行为者只要认识到自己没有权利拥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认识到自己拥有的文件、资料、物品属于国家秘密即可,不需要正确认识该国家秘密属于什么秘密水平,从其主观方面的意志因素来看,行为者拥有自己实际占有国家秘密的人有说明其来源和用途的义务,行为者可以说明自己占有国家秘密的来源和用途,并且可以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国家秘密,实际占有行为不是本罪的所有者,而是根据其实际来源和用途,可以依法处理,例如盗窃所得,行为者不知道为国家秘密而盗窃,盗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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