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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的一个月半内,甲方应给予积极申办房屋产权证,并协助完成过户手续。如甲方恶意拖延,违反本条款,当视同毁约时,应向乙方赔偿...
商社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姓名、地址、法人组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预售商社的位置、号码。 (3)预售商社的数量,面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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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并且由法人代表签名。 2、商品房名称。即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装修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 10、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下这些方面: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房屋的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包括单价和总价。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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