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时女方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的,我国法律上并无离婚青春损失费一说,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你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
1、离婚时女方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的,我国法律上并无离婚青春损失费一说,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你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时女方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的,我国法律上并无离婚青春损失费一说,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你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支持。只有在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你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个时候法院是可以支持你的要求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不支持青春损失费!主张青春损失费得不到支持。手术费、营养费可以得到支持。手术费、营养费依实际开支和需要。
无过错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而且并没有青春损失费。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