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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假期满后有困难的,哺乳假可酌情延长。对于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从哺乳到停止哺乳的时期,一般约10个月到1年左右。6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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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不能解除合同。违法解除的,适用双倍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间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在哺乳期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他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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