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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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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符合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的公民,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公民可以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原件,咨询常住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离开户籍所在地的人申请异地换发和补发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缴纳证件费。,申请换发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变更、补充申请后,受理信息及时传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审查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生产和验证,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发证件,领取新证书时,应交回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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