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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营运,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
销售假货是违法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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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中国出租汽车协会有关请示的复函,《关于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适用于处理非法营运行为,今后非法营运最高可罚款50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对中国出租汽车协会有关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关于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全适用于当前的非法营运无照经营的问题,并具体指出,“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私家车营运、套牌车营运、外地车跨地区营运,均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办法》,非法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非法经营者实施查封、扣押财物、没收、拍卖的处理权。对触犯刑律的非法经营罪,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它罪进行量刑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者,除没收非法经营设备外,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绝、阻碍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者,将被予以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中国出租汽车协会有关请示的复函,《关于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适用于处理非法营运行为,今后非法营运最高可罚款50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对中国出租汽车协会有关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关于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全适用于当前的非法营运无照经营的问题,并具体指出,“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私家车营运、套牌车营运、外地车跨地区营运,均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办法》,非法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非法经营者实施查封、扣押财物、没收、拍卖的处理权。对触犯刑律的非法经营罪,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它罪进行量刑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者,除没收非法经营设备外,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绝、阻碍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者,将被予以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经营可能被工商行政机关处罚,罚多少钱我还没有找到准确的法律依据,如果工商局要对你进行罚款,你有权要求对方出具处罚的依据,届时律师再帮你判断,下边是有可能用到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起初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申请核准后不领取营业执照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登记申请核准后不领取营业执照如何处理的请示》(鄂工商注字〔2000〕第15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必须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告成立。因此,对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撤销企业登记,不再发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企业登记申请核准后,企业登记申请人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按无照经营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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