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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也有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1.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一年。2.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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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受伤害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你是2008年10月发生的工伤,已经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机构将不予认定,但这并不意味你受到伤害后的权利得不到救济,你可在接到不予认定工伤通知书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工伤认定超过一年,一般是过了除斥期间,也就是说即使你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也不予受理,但是如果你执意要申请,法院会看厂方的意见,如果厂方同意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法院则会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工伤评残标准进行鉴定,按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如果厂方同意按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处理,法院则直接按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
如果是在与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的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作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的事情首要的问题是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超过一年,劳动部门就不予认定工伤了,这是工伤赔偿的第一步,第二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障碍鉴定,以确定其工伤等级,最终确定其所享受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给你申报工伤,建议你收集有劳动关系、受伤过程方面、及单位营业执照等材料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劳动者申请还是比较难的,先认定工伤然后再下一步打算。如还有不清楚的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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