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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在附近的拘留所、拘留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
一、法院判处的是拘役,就应当关押执行。在判决之前的先期羁押应当折抵刑期,折抵后还有刑期的,就应当关押执行。二、拘役: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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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执行,没有建立拘役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1、拘役在拘役场所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3、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场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
1、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2、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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