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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经营异常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时要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设置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一)连续两年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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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有以下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相关的解决办法 当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时,可以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来消除异常。 当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时,可以按责令期履行公示义务。 当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时,可以及时更正其公示信息。 当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可以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公司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1、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原因来进行处理。如果是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果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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