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该笔债务是用于日常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
一般来说属于夫妻另一方 如果夫妻结婚时有公证说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那么这些债务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在法定情况下他的遗产继承人是夫妻另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偿还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知道两人借款是怎么个借法。债务原则上还是应当各还各的。如果你们的债务分得清,那么死亡人的债务由其个人债务承担,不足部分,才需要担保人承担,而不是一上来就由其担保人承担。所以不是债务分配问题。 如果债务26万,不分彼此的借给了2个人,在使用上也没有证据表明份额,那么债权人还是找活着的债务人为优先选择。搞不定了才去找担保人。同理,活着的债务人承担了全款之后,可以按实际的核算比例主张死亡人的遗产,不足部分向担保人主张。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以及其他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4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