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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故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
我国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个村民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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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买卖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好多家庭都有几处宅基地; 3、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 4、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5、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给非农业建设。一个农村村民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民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有关,因为他们是基于自己的身份。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村民之间相互买卖,出售给非村民的是无效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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