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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迁到一起,就更不能独立一本户口本了。以下可供参考:如果现在你们分别跟自己的原来的家庭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可以要求派出所分户口,就是你们...
1,当事人结婚的,可以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处理; 2,这和当事人和户主的关系,是不是亲属关系,是无关的。《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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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是可以选择是否把户籍迁移到配偶户籍的,若公民需要把户口迁移到配偶户籍,是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只有一方有户口本,一般不可以离婚,但另一方如果有户籍证明,也可以办理。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因此男方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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