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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车超载的处罚规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校车超载的行为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
对于黑校车应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为: 1、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2、载人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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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将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以超过核载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为标准,将“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设定为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适当标准。
1、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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