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
假释的具体手续和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49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百四十九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法律规定上来讲,只要服刑过半且不属于恶性暴力犯罪的就可以办理假释。但在目前的刑罚执行中,只要不是生病危及生命,是很难被批准的。 相关规定:《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公示假释结束后送达监狱的释放日期,但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具体时间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裁决。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只要监狱里的犯人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办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877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1,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