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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投资股东会决议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股东:、.2、新增股东:.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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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决议是指公司股东就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最后作出的决定。这些事项包括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交换董事、监事、决议合并公司、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章程和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取得股权的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专门规定了股东出资纠纷的原因,处理各种非法出资行为,追究股东责任。公司案件审理中常见的股东出资纠纷包括以下几种: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例如: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二是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足是指股东在约定期限内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或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况。例如:货币出资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三是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是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出资义务。四是抽逃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非法收回出资。例如,公司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未按规定处置该股份;公司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出资。
股东大会决议是指公司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这些事项包括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和更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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