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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形式的,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的,总公司解除关系,再与分公司签定...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是指从业务上、组织上接受本公司管辖的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意思机关、独立的名称,不能独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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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最终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因此,社保缴纳,工资社保承担,不论由分公司,总公司承担都可以的。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是可以代表分公司进行民事活动的,当然,法律后果也是由总公司承担。如果是子公司,就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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