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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什么情况下是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存在以下行为之一,属于侵犯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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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是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存在以下行为之一,属于侵犯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其它侵权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视情况而定,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才可以缓刑。侵犯著作权罪本身没有特别的缓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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