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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再审案件一般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而具体是哪个法院管辖由实际情况而定。 2、...
1、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2、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3、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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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开庭时,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能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再审案件是由法定的机关或公职人员提起的,而不是基于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启动的,因此,原告不到庭,不会影响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所作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没有规定审理法院。因此只要没有指定审理,中院和省院都可以,只是对判决或裁定不能再上诉或者抗诉。
1、民事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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