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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一方不续约的,应当在合同期满三个月...
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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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
广东省的还无最新规定,深圳的最新规定物业服务办公用房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提供:(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提供,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提供;(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除按照二十五万平方米的千分之二提供外,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的标准提供。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中调剂,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一)违法改变物业的使用用途;(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三)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墙体外观;(四)占用、封闭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损坏或者挪用消防设施;(五)排放或者堆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六)擅自占用、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七)私圈、私占、私建停车场地;(八)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园林设施;(九)乱设摊点,乱倒垃圾,堆放杂物、固体废物,高空抛物;(十)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张贴;(十一)违反规定排放噪声或者故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十二)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十三)违反规定排放废水、废气;(十四)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不按照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影响他人;(十五)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十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劝阻、制止,要求行为人及时改正;劝阻、制止无效或者行为人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具体管理职责分工,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于本条第一款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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