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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即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只限于发生...
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身,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未遂之分。过失爆炸罪既可以表现为致人重伤或死亡,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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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把喷过敌敌畏的蔬菜未冲洗净,到集市出卖,致购食者多人中毒;误将毒药投入饲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装过农药的口袋与粮食口袋混杂在一起,把瓶装敌敌畏与瓶装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误用农药口袋装粮食,误用敌敌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就构成过失投毒罪。如果没有引起中毒的行为表现,或者致人中毒的行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能定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例如误将毒药当作药品给特定人服用致死,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可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本法规定,只有发生法定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未发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不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一特征是本罪区别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关键所在。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是: (1)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过失犯罪,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根本不同的。 (2)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构成犯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作犯罪处理。 (3)投放危险物质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 (4)主体要件责任年龄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首先,我们知道什么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该罪是指因行为人过失而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中毒、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这是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喷洒敌敌畏的蔬菜没有清洗干净,就会在市场上出售,导致许多食客中毒。;误将毒药放入饲料中,导致大量牲畜食后中毒。日常生活中,有的人把装过农药的口袋和粮食的口袋混在一起,把瓶装敌敌畏和瓶装食油放在一起。因为不小心误用农药口袋装粮食,误用敌敌畏炒菜,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过失投毒罪。如无引起中毒的行为表现,或引起中毒的行为不危害公共安全,则不能定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例如,误将毒药作为药物给特定人死亡,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本法规定,只有法定严重后果发生,即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未发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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