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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对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以下原则清理规范:未重复缴费的,归并或转移为一个个人账户;有重复缴费的,按照就高不就...
企业职工不允许有双重劳动关系。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记录一次缴费,与原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同时在另一家企业就业的职工,必须在现就业发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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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渝人社发〔2013〕66号、渝人社发〔2013〕151号、渝人社发〔2013〕191号文件,未达到退休年龄且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可以申请补缴:1、申请补缴的参保单位和职工;2、申请补缴的个人参保人员;3、用人单位少报、隐瞒、漏报职工工资、人员等。,可以按规定申请补缴。申请补缴求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未满50周岁;无视同一缴费年限的,未满55周岁。根据《重庆市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3〕67号规定,2011年6月30日及之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之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缴费可延长至15年。延期缴费满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缴费完成后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就能够进行补缴,最高只能够补缴10年,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
养老保险缴费怎么算,一、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二、核定缴费基数以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三、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998年1月1日,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规定对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只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于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其中,对于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0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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