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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如果赡养非独生子女,则个税减税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为独生子...
可以按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1、首先要先确认合同上是否有相应的赔偿约定条款。 2、如果有相应的约定,则可以按照相应的约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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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是否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规定》通知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补贴、津贴或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不纳入基本工资总额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贴;4、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唯一子女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的优惠待遇。此项补贴与工资、薪水性质无关,并且不受纳税人自身工资、薪水所得项目的影响。 该款项未被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均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之优待: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所颁发的涉及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的奖金; (二)国家债券和国家自主发行的金融债券所产生的利息收益; (三)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所发放的各类补贴、津贴,包括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四)保险赔偿款; (五)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享受免税权益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所得; (七)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条约、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可以享受免税之权益;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免税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 唯一子女补贴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独生子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个人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取得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个人,在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根据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发放的一次性奖励; (三)无子女或者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个人,在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根据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100%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违法。只要不是独生子女,无论是约定分摊还是制定分摊,都只能享受抵扣1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因此,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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