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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
(一)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居住在自治区的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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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的。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婚姻登记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内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农村、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建议复印件准备2份,以备不时之需。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注:有些地方的民政局是还需要开未婚证明的,这个法律上没有要求,一般查询身份信息就能看出已婚未婚了,北京及很多大城市都不用这个了。但是有些地方比较落后嘛,人家就是要求要开。所以如果不是北京登记的话最好电话咨询一下是不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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