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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若遭受诉讼离婚诉求,但并不希望离婚,则可主动提供证据证明与原告之间的感情深厚。如果法院对这些证据予以认可,那么法院可能会决定不进行离婚判决。不过,即便被告表明了自己反对离婚的立场,只要原告坚持离婚且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经过法院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也应当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
对于非法强拆,有以下几种有效的维权方式: 1.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 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 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 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对于农村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 1. 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处理方式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四十三、六十三、七十六条。 2.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理方式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罚款。 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十一、四十四条、六十三、六十四条。 3. 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方式: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规划手续情况,这种情况下不宜按照违章建筑处理,特别是在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中这类矛盾尤为凸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和原则,应当组织规划、土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将一些历史原因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三节赔偿程序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其中一方迟迟未做出离婚决定,另一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这包括向法院递交正式的离婚诉状,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条文。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成功,案件将终止审理。 如果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法院将会组织由多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经过严谨的分析与判断后,确认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法院将依法做出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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