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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四条规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
合同专用章,重在专用的属性上,只产生合同签具效力与合同的形成效力,产生效力的合同对合同的约束事项则产生了权利与义务。合同的专用章不具有财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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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用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2、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意见】盖收款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都有效。收款收据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往来款项,盖财务专章或单位公章者是可以的,法律规定,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该规定没有指明发票上具体应该加盖单位财务印章还是发票专用章,只是指明应加盖两者之一.综上所述,在给客户的票据上盖财务专用章,还是发票专用章,或是在发票上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做法都是正确的。法无禁止皆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开票单位需要刻制发票专用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设立的批准文本,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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