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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房子都在你婆婆名下,拆迁的话,新房子产权人也应该是你婆婆,或是你婆婆和其他共有人名下,落在他们兄弟两个个人的名下是不可能的。你需要看一下...
1、外婆的小女儿不同意,不能将外婆的名字加上她房产证;2、外婆同意外孙女回沪并落户,是人之常情合情合理合法应该的,拆迁款如果属于外孙女,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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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您家公及您家婆的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没有载明份额或他们之间没有特别约定,他们两人就各占50%份额。您家婆去世后,您家公与您老公及您老公的亲兄弟姐妹(如有)平分属于您家婆的份额。如果将来您家公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的,则同样按法定继承处理,他现在的妻、您老公、您老公的亲兄弟姐妹(如有)平分属于您家公的份额。
1.房产证上是您婆婆和丈夫名字的房屋,如果是婚前购买,应视为婚前财产,您不可主张分割;但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主张还贷部分的一半归您所有。 2.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您丈夫的份额的一半属于同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 3.娘家婚后购房虽以您个人存款购买,但对方仍可视其中是否有夫妻共同所有的份额来主张分割。
1,要看房产证现在产权人是那几个人,应以现在房产证上人的产权信息为准,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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