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只对满足逮捕条件,并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适用: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
不适用于监控居住情况: 1、患病但未达到严重状态的,可以自理; 二、对符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三、其它不适用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是否能够探望,要经过办案机关批准。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依据我国《》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对这样一些适用,他们符合“”的条件,但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暂时不能逮捕。这些情形包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六)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此外,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或者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已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可以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20〕36号)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严重疾病的范围参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罪犯疾病伤残范围》(司发〔1990〕247号)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