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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接收学校及当地教育局签名并盖公章。写上同意转入。然后再到转出学校签名并盖公章。写上同意转出。再回接收学校办理转学就可以了。表格是一式四份的...
学生需要将学籍证明文件提交给接收学校及当地教育局,由其签名并盖公章。然后,学生需要到转出学校签名并盖公章,写上同意转出。最后,学生需要回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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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学校不让学生转学,是违法的,对于这种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 如果学校不同意学生转学或者扣押学籍的,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就行举报。学校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并非全国统一的,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接收意见,如果对方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转学籍借读,否则,就只能转户口就读。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一、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1.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二、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由要求转学(借读)的学生或家长持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卡,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签章同意后,带有关证件到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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