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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
特别程序中,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患者)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如果没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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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证据充分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以及涉外案件.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以达迅速审判的目的、复杂的和涉外的刑事案件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直辖市)内或者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是省(自治区。实行独任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情节简单。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审理期限的简化等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法庭审判程序的简化。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重大疑难。第二审程序、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三)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必须是事实清楚。刑事简易程序相关书籍(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如审判组织的简化,但不能适用,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五)审判组织简便,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至于简化到什么程度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四)刑事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检察院或当事人所决定的,而不是由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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