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医临床鉴定中含有三期鉴定,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的是日数而不是钱数。具体标准为:《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限评定规范》(...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是工伤,由单位承受赔偿职责,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本领判定,赔偿根据判定结果计量,最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劳动本领判定需要专门组织评定假若隶属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无为你交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部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却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工伤赔偿。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2年之内受伤害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都只有2年的时间。医疗费、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1、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间,期间不需要工作,可以回家休养,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基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4人已浏览
1,129人已浏览
567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