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或者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者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组织下,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由下列人员担任:(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的社会工作者;(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接受委托的社会组织派出的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需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对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给予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社区矫正经费。
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督管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查找,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逃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立即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组织追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4人已浏览
764人已浏览
629人已浏览
4,7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