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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单位集体户口专管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相关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证明和集体户口本首页。《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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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丢了,你要去你单位管理集体户口的部门去补一张。正常的情况下,此事不是很难办理,主要是你单位管理集体户口的人他说了算。 1、管理集体户口的人在微机调出你的信息,然后打一张你的信息《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派出所在卡上盖章即可。 2、你的单位上如打不了《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就得去派出所办理,在派出所办理就要登报挂失,然后再补办。
需单位集体户口专管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相关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证明和集体户口本首页。《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因此,最好回服役所在地机关开具证明,那里应该保存有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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