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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一般的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在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往往会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江西省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该...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江西省劳动仲裁院其中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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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 最后进行裁决。
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最快速的方式可能就是进行劳动仲裁,我国劳动仲裁机构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设在政府内,具有行政机关的属性,依据我国的法制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仲裁活动,其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其中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机构有哪些”的全部内容,阅读。
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离开法庭的,申请人可以根据撤回诉讼自行承担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首先调解劳动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自交付之日起制作调解书,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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