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意见】居民户口是城镇户口,泛指在城镇居住、生活的人所拥有的户籍。村民才属于农村户口。2014年之后实行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
居民户口是户籍改革后的统称,改成居民户口之后取消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界限,统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国务院发布的户口改革的相关法规有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城镇户籍一般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户籍的才可以参加新农合。具体咨询当地卫生部门,目前多数地区新农合由卫生部门负责,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负责。我国《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这一规定赋予了中国公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即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宪法赋予社会保障权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农民自然也包括在内。这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的最根本的渊源。
现在我们镇的户口本上的户口性质是:居民家庭户。但职业是:棉农。但城镇户口里面没有“棉农”这一职业 请问,居民户口,但职业是“棉农”,到底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 回答: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户口性质已经统一为“居民户口”,没有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之分。职业:根据实际从业情况申报填写。 2、我原来是农业户口,上高中时为了方便将户口迁入芜湖市成为非农户口工作至今,最近工作单位亏损倒闭后下岗。现在我把户口转回来放在母亲的户口本下,也就是说户主是我母亲(户口簿首页是农业家庭户口),但我的那页上面注明了“家庭居民户”,这个是什么意思?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因为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分土地问题,所以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我担心下岗失业后如果连土地都没有的话,真不知道将来用什么来保障自己的生活。 解答: 根据《芜湖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第二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市域范围内取消现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理口粮、稻农、菜农等户口类别,统称为"居民户口"。”打破户籍管理中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这种不合理的“二元分割”管理,统一户口性质,即所有的户口统一称之为“居民户口”是户籍改革的方向。2003年9月1日,《芜湖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暂行规定》公布后,芜湖市区率先统一居民户口性质,统称为"居民户口",不再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小城镇户籍人员是指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在城镇务工、经商、投资和居住的农民,小城镇居民户口按照市有关部门规定批准办理小城镇居民户籍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1,844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