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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11年前写的欠条,如果近两年内未主张权利,应属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店主如更改了日期,可请求法院委托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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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产属于你和老公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房产有没有分割,如果只是单纯的离婚,并未处理房产,共有的房产还是你和前夫的房产,前夫去世后,对于前夫的财产份额由你们的女儿和前夫父母继承。 此时房产的份你占二分之一,前夫的父母各占六分之一,你女儿占6分之一,男主人的母亲私自把房产给三儿子的行为属于无效,男主人的母亲只能处理他的六分之一,六分之五都属于无权处分。 你如果起诉他们之间的协议无效,应是可行,问题在于时效,是否过时效? 93年卖给第三个儿子,从93年至今还在时效期内,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房产是你们结婚前的财产,如果要争取房产分割的权利,需要提供共共同出资的证据。
出卖被查封房屋是涉嫌欺诈,要承受违约职责,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变换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平等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变换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换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无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做法放弃撤销权。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做法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能够在履行时限期满之前要求其承受违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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