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以下情形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租赁当事人一方更改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申请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坐落区 申请变更租赁合同的原因经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起变更本合同以下内容(变更哪一项请在□内打√): □出租人名称,变更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以下情形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租赁当事人一方更改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申请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二)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部位、租赁价格、租赁面积等现状发生变化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申请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地址 原登记备案号 申请内容 经各租赁当事人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转让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承租人转让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原出租人(签章):年月日 原承租人(签章):年月日 现出租人(签章):年月日 现承租人(签章):年月日 备注: 1、租赁合同转让是指租赁期间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第三人的行为。 2、转让后租赁双方重新签订合同的,一并提交新签订的合同。
临时经营场地意味着该场地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及规范门牌号码。根据《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07﹞4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之(一)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中“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是指……证明该场所可暂时用于生产经营的备案证明制”的条文,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临时经营场所证明用途在于证明所载明的场所可以用于生产经营,而非企业登记的住所证明(申请人利用自有场所作生产经营场所的除外,见《意见》第三条第二款之1)。因此,应当按照备案后的租赁合同上的地址予以核定营业执照上的住所/营业场所,但当租赁合同上的地址范围大于临时场所使用证明上的地址范围时或两方地址有明显出入时,应当要求申请人重新申请临时场所使用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7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