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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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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4、补偿计算公式土地补偿费计算公式: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跟耕地数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出现了征地补偿费的纠纷,应当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来解决,如果纠纷的确不好解决的话,只好向法院去进行诉讼了。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法律处理主要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很少,但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必须经过行政诉讼,有时也可以经过民事诉讼。比如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我们可以从民事角度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为征地补偿协调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和解决征地纠纷而实施的制度。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征地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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