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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里的孩子是否可以在女方家上学?

2024-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可以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同时注销户口。如果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则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如果公民要迁往边防地区,则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果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到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应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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