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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的行政处罚

2021-11-16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在其法定权限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对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委托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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