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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
只要之间存在抚养和被扶养关系,遗留的房产就有继承权。如果在没有办理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将房产赠与,同样享有对该房产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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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有瑕疵,如果有证据证明符合需要赡养的条件,可以继承部分。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即收养关系没有依法建立,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二是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赠与方式给予非合法收养关系的养女相应财产,也就有可继承财产的权利。
有继承权。 首先,按照死者的遗嘱进行继承,遗嘱指定谁来继承,就由谁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过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在现实生活中,一般还有如下几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1.未办理法定手续,虽立下字据举行仪式,也得到群众的公认,但“过继”后仍与生父母在一起生活,未受到“过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也未对其尽赡养扶助义务的,事实上未形成扶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2.“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未形成扶养关系,而在“过继父母”去世时又以“过继子女”身份料理丧事,意在争夺遗产的,不享有继承权。对于在丧事中花费财物的,可酌情给予补偿。 3.“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但在经济上、生活中时常给予帮助和照顾的,因未形成扶养关系而不能以养子女身份继承遗产,但可以生前给予被继承人较多扶助的人的身份,要求分得适当遗产。 4.在某些地区,为剥夺被继承人女儿的合法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为其“立嗣”以儿子身份料理丧事的,应给予严肃地批评教育,不得享有继承权,并应保护被继承人女儿的合法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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